对八名警察才能制服的男子使用胡椒喷雾,这算是“过度使用武力”吗?
2018年7月17日 15:05独立警察行为管理局发现,在去年,一名警察在拘留室中对一名被捕男子非法使用胡椒喷雾剂。然而在该案中,参与的警员全体都认为使用胡椒喷雾是合理的。
新西兰先驱报中文网Frank编译 独立警察行为管理局发现,在去年,一名警察在拘留室中对一名被捕男子非法使用胡椒喷雾剂。
这名男子喝醉后在6月23日在撞毁了他的车,警方随后将其带回警局,但是他对那些企图限制他行为的警察采用一副咄咄逼人的态度。
足足八名警察才将男子安置进拘留室,之后一名警官返回拘留室拿一副掉在地上的手铐时,双腿被这名男子牢牢抓住。
随后另外一名警官向男子脸上喷洒了胡椒喷雾,该男子便立刻放开了双手。
喷洒胡椒喷雾的警官承认,在当时的情况下不必使用胡椒喷雾也可将自己的同事救出。
这名警官说:“我为我的决策感到自豪,再来一次的话我依然会做同样的事情,我的决策是正确的。”
但是,独立警察行为管理局主席Colin Doherty法官认为该警官使用胡椒喷雾是不必要的,属于“过度使用武力”。
“该警官使用胡椒喷雾的手段制服了被捕男子,代价是警方的声誉。”
当局的报告称,在诉诸使用胡椒喷雾前,应该采用较轻的武力,当时在场的一些人证实了这一点。
但是其他警员对该警官的做法表示支持,理由是他的决定避免了不必要的肢体冲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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