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宗青】我们喜欢的,从来是这个世上的另一个自己。
2018年3月23日 17:56假如为了爱一个人,决定委曲求全改变,甚至大义灭了自己,时间一定会用巴掌将你扇醒。因为爱情会减淡,你们却不那么容易被型塑,分歧只会磨灭爱情,却很难扩容忍耐。
中文先驱专栏作家 宗青
最近无意发现一个现象,在订阅的一长串公众号当中,我每天都会打开阅读的,是两个作者的号,一个是连岳,一个是毛利。
其次高频打开的是“扯淡集”,上海交大媒体与设计学院的魏武挥老师的个人号,以及“英华兰DrBing”,旅居德国的计算机专业女博士英华兰的号。最后是新闻方向和法律方向的专业号,还有一些写得好的八卦号。
这个现象的有趣之处在于:我喜欢的作者,某种程度上,其实就是我自己。
我爱连岳差不多有十多年的时间。第一次读他是在一份叫《上海壹周》的报纸上,那时纸媒还盛行,时兴给专栏作者写信,倾诉生活中的各类烦恼。连的冷峻从那个时候就初露端倪,只是储藏不如现在丰厚。
连岳很勤奋,很爱财,相信时间的馈赠,极端信奉自由市场和城市化集中。虽然未必每条都对,但是足够坚定和清晰。我喜欢这样。人生其实经不住摇摆,似是而非的骑墙,不亚于将自己的日子献给敌人。
清晰的人容易显得无情,加分项是内心温暖。连在给年轻人的文章里,他没有说教,只有传达和抚慰:世界终有一天是你们的,好的东西会来到你们身边,只要在正确的方向上足够努力。
而且,他的写作风格深受王小波的影响,擅长用短句,结构很简洁清晰,几乎不用感叹号,更不用艰深的词汇。这和我追求的写作模式几乎不谋而合,我对长句和感叹号的厌恶,差不多赶得上看见男士自拍或者穿紧身裤。
我也将连推荐过给学生和身边的人。我不知道有多少学生读过他,但是身边的人当中,很大一部分不喜欢他,至少不如我这么喜欢。
一个朋友认为他直接得太过了,不符合中国人的表达习惯,连立法语言都倡导中庸伦理,何况日常生活。
还有一个朋友认为他对于物质的推崇,超过了她的接受范畴,然后她给我也推荐了一个作者。结果,只看了那作者一篇文章,就取消关注了,他运营着的农村电商平台和描述的人情来往,我不喜欢。
所以正验证了那句话:我们喜欢的,其实都是自己。
连岳的内在价值观和我的重合度很高,他的外在表达方式恰恰也是我的审美:多余的形容词一个不要,劣质的感情和物质也不要。
毛利是我才关注的作者。关注之后,基本上一篇不落。
她的文章特别容易看,一气呵成,甚至用不着启动知识或常识,大概就能知道作者在说什么。看多了艰深论文和专业书,或者是生活尤其费力紧绷的人,都适合看。
但是写得通俗易懂的人很多,有趣的却非常稀罕。毛利的文章里常常有击中妇女的金句,她也是30+——女人更懂女人的前提是,这两个女人差不多大年纪,具备差不多的生活感悟力。
看到那些胖胖的,安然享受着一块芒果芝士蛋糕的中年女士,发自内心羡慕她们,已经安然接受了命运的安排,已经可以接受这就是真实的自己,给胖胖的自己买衣服,带着胖胖的自己去各种场合。
和好朋友分享了这句,她又转发给了姐姐。每一个将胖未胖的妇女,都能切身体会那种感受——
往前一步是胖得再不可能有爱情甚至连性别都被略去的深渊,往后一步是可能扼住年纪的沙漏但是却艰辛无比的减肥之路。
图片来源:Pexels
毛利很刻薄,但是我认为足够聪明才能持续保持刻薄。刻薄是一种天赋,同时也是需要被训练的能力。我不喜欢那些不善描述的人,他们多半看不见世界的有趣。
这一点,在很多年前我并没有发现,向来喜欢的是安静的人——但是表达能力强弱和性格内外向,完全是两个维度上的东西。
直到有一次听一个男人说话。他讲述了一件有趣又离奇的事,其中有场景描述,有人物特写,还有对话语言,以及他自己的感受,绘声绘色,身临其境。
突然就懂了:说话或者写文章是多重要的一件事呢。我之前不喜欢写文章的男性,不过是我不喜欢他们说的话,和写文章这件事没有关系。连岳和魏武挥都是男性,喜欢的那个老师,他发的朋友圈,我都当作文章来读的。
毛利常常用漫不经心的讥讽语气叙述一件事,和一个群体,这个群体包含她自己。一切外物在她看来,都有一种特别的质感,有些轻薄——太盛大正经的场景和抱负,看起来很土很搞笑,也很敏感,譬如胖了十斤,于是社交恐惧症犯了。
我恰恰也是这样的人。我爱读她,也很爱读自己,常常一边看一边感叹:妈的写得可真好呀,怎么还不红。
魏武挥老师和英华兰的公号文章,打开频率高,是因为两人的表达都很有营养,尤其是英华兰博士,智商高得根本无法掩饰。而前者同样倾向于白话描述,而且有一种看轻一切的气质。
话说这种气质真是多发于聪明人身上啊。我这种连路都记不住的人,根本没什么资格睥睨些什么。
很多人,尤其是女人,对美貌和支撑美貌的钱财充满向往,我却对学历和聪慧谜之仰视。所以很能解释为什么一个写鸡汤文的人,却几乎不看鸡汤。
在传播学上有一个比较有名的理论,叫“有限效果论”。简单来说就是,大众传播其实没有办法直接改变受传者对事物的态度,大众对信息的需求和选择,常常由其自身其他的要素所影响,譬如政治、文化、经济、心理等。
我们的阅读清单里的书,购物车里收藏的物,气质都很类似,它们的主人,口味早就确定了,知道自己爱什么。
不只读文章这件事,爱一个人也是。我们爱的,常常是这世上的另一个自己。
爱情不会无缘无故发生。它或者满足了我们对于某种特质的向往,或者是在对方身上或者这段关系中,反观出了自己。
上周大家都在写的李敖先生,大学时期暗恋一个罗姓女同学,甚至为她服毒自杀。可是对方的妈妈眼睛很毒辣,当面对李敖说:“你将来阔到做总统,我们也不上你的门;你将来穷得讨了饭,讨到我家门口,请你多走一步。”
多年之后,毒舌李敖还在多个场合反复提起这句话,觉得太有力量了。由此可见,他在骨子里就是折服于凶悍的。而且女儿的性格一般随妈妈,李敖的爱慕因此也变得很好理解。
好看的皮囊,是爱情发生的原因与前奏,类似的灵魂,才是爱情的解释与归宿。
那种你爱吃辣我也爱吃辣,你超级准时我也一秒不落,你想看看千里之外的世界我也不愿陷在当下的情侣或夫妻,多半更能白头偕老。
而更为玄妙的宿命是,伴侣的样子一下击中了你,对方就是你的审美。我一个同事的老公坚持认为高圆圆不如自己的老婆好看,我则偏见认为好看的男生,多半没什么用。
假如为了爱一个人,决定委曲求全改变,甚至大义灭了自己,时间一定会用巴掌将你扇醒。因为爱情会减淡,你们却不那么容易被型塑,分歧只会磨灭爱情,却很难扩容忍耐。
我们这一辈子,最长久与之相处的人,是自己,最爱的人也是自己。很难想象,爱情能战胜这个真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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